


财税动态
建立合作办税点 管理建筑业税收
江苏省丹阳市国税局、地税局最近主动对接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建立合作办税点,对营改增后的建筑业税收加强管理。
在建筑企业进行建筑合同备案环节,由建管处负责代征建筑合同印花税;将建筑项目登记作为建筑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国地税派员进驻建管处代征点,负责办理建筑项目登记、外经证报验登记等工作,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预缴税款作为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环节的必备条件,由建管处负责代征,对没有按规定预缴税款的纳税人不予办理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