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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民宿客栈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

本报讯 (记者 林润 通讯员 肖雨)厦门的家庭旅馆、客栈、民宿,是不少文艺青年最爱的去处。8月起,这些地方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您取得发票将更轻松简便。

  来自市国税局的消息说,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91个城市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者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不过,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仍需要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据了解,我市有1000多家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集中在思明区。此前,民宿、客栈如果有住客需要增值税专票,得到国税部门代开。5月1日“营改增”大幕拉开后,为民宿和客栈等代开增值税专票,成了各办税服务大厅的“热门业务”。其中,思明区国税局共为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票1759张,代开金额达573.2万元,税额达到16.5万元。

  只要符合抵扣条件,消费者如果住在这类民宿客栈,取得增值税专票,就能拿回公司抵扣。(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