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期间 房产税保障房成最热门话题
疑问1“租来”的地为何要交房产税?
“我买房时交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为什么还要交房产税?”一提起房产税,很多业主首先就会问这个问题。按照我国法律,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城市居民严格来说都是“租户”。已经交了70年“租金”,再让“租户”交税是否合适?“房产税征收之后,土地出让金是取消还是正常收取?征收之后的房产税究竟又做何用途?……不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就不能轻言与国际接轨。”财经评论人马光远说。
解 疑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产税的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一个是“租”,一个是“税”,“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
疑问2 房产税出台需经怎样的程序?
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在学界引起的另一大争议是: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在国务院并未对这一条例做出修改的情况下,启动面向个人住房征税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否合法?
解 疑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由国务院颁布的。随着20多年的经济发展,房产已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需要房产税制度根据情况变化进一步改革完善。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房产税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它涉及面广,并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因此,要广泛听取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开门立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房产税改革。
(来源:信息时报)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一轮频度密集、力度空前的调控。当高企的房价遭遇调控的重拳,市场的走势变得扑朔迷离。比起房价本身,调控方式和效果变得更加引人关注:“史上最严调控”能否让房价回归理性?在打击投资投机的同时,是否会误伤百姓的改善性需求?房产税收怎么用?保障房能否让中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调控举措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经济专家
茅于轼(著名经济学家) :对空置房课重税以降房价
在两会上,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高烧不退,且供不应求,但同时在大中城市又有很多空房,这表明很多人买房后并不是用来居住,这是对资源的浪费,因此,出租空房是一个值得采取的办法。他建议,政府对这些空房要课以高税,这样房主就要想办法租出去;租赁市场上供给增加后,租金就会大幅度下降,这对于买不起房子的人群来说是有好处的。
点评:满堂红战略拓展部高级主任沈锐培表示,对空置房收税师出无名,有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嫌疑。另外,房产税就有在保有环节征税,以减少空置、增加房屋利用率的功能,再次对空置房征税有重复征收的嫌疑。最后,空置房如何定义的可操作性也不强。如果对空置房征税的话,还不如对交易环节征收重税。信息时报记者 罗莎琳
厉以宁(著名经济学家):住房改革,给农民发房产证
“农民对农村房屋没有产权证很有意见,这导致农民的房子不能为其带来收益。”日前,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在政协分组讨论中发言表示,农村住房体制必须改革,要研究农村宅基地转为个人的问题,给农民发房产证,“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政府卖地财政这条路不能再走下去了。”从另一个方面讲,农民有钱了,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内需。
点评:经纬行研究中心主任曾英杰认为,如果给农民房发房产证,也就意味着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可流入房地产交易市场。这对于商品房市场的冲击是很大的,尤其是二三线城市,这种自建房的数量非常庞大。
实际上,给宅基地发房产证的实施过程比较艰难,广东很早就有过关于有限度宅基地流转的一些政策,但一直没有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张泓铭(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让保障房建设享受优先权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提议,各级政府在住房发展上应优先考虑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要求,并在财政和其他资金、土地资源、建设立项、施工配套等方面予以保证。
点评:资深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表示,让保障房建设享受优先权,最关键是赶快对保障房立法,通过法律的方式对保障房的土地供应、建设指标、资金来源及谁承担建设任务等做出相应规定;另外,对保障房的选址、质量及完成时间等也都要进行细致的规定。如果没有一部真正的法律法规,保障房建设任务将很难完成,因为责任不清楚,资金和土地就很难落实到位。
郭松海(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居民开发商都应交空置税
作为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在前两届全国两会上都曾建议,应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试点开征房产空置税。
“目前,我国部分大城市的住房空置率已接近或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征收房产空置税十分有必要。”郭松海认为,房产空置税与房产税不是一回事,房产税是保有税,将对抑制投资投机起到一定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富人付出1%~2%的房产税,远低于房价上涨的增长率,房产税只是拔去其九牛一毛。”
郭松海建议,房产空置税的征税对象可分为两种:一是对开发商征收的增量空置税,二是对拥有多套房屋居民征收的存量空置税。
点评:征收房产空置税,首先要解决“何谓房产空置”的问题,而业界对此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征税难度过大、可行性不高。另外,业界人士认为,在目前总体供求失衡的情况下,任何针对持有环节的征税都会被转嫁到最终端的购房者身上。
很少有一项政策如此受热议——有人对它望穿秋水,有人对它忧心忡忡;有人期盼它能成为高房价时代的终结者,有人担心它将使百姓财富“缩水”……今年1月,备受瞩目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在上海、重庆两地启动。对于房产税改革,来京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寄予厚望,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房产税难以改变中国今后几十年间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中的住房房价上扬趋势,但房产税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使过程较平稳、减少泡沫的效应。”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
疑问3 该对哪类房子征收房产税?
作为两个试点城市,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方案有很大差异:上海只对新购的第二套以上征税,且人均免税面积达60平方米;重庆则要对所有存量高档住房征税。在税率上,上海也要“温柔”得多。
解 疑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物价局副局长叶青:上海方案一是规定了人均60平方米,好操作一些。二是规定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把第一套卖出的,予以退税,显得更人性化一些,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庆育:重庆之所以要对所有高档住房征税,就是要通过征收房产税等差别化税收政策,禁止供应别墅用地等用地政策,控制高端住房开发,约束高端住房消费,遏制炒房,抑制房价。
贾康:作为研究者,我建议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或一定人均标准以下的住房不被房产税覆盖。地方上的试点方案也没有覆盖普通居民住房。如此,商品房的低端保障部分也就被排除在房产税之外。而第二套房(改善房)部分,也可以试点先不全作覆盖。这样,普通老百姓中就可以有很大一部分人群与房产税无关,这比较符合中国国情。
疑问4 房产税能否抑制房价高涨?
对于众多无房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房产税究竟能否发挥打击炒房、平抑房价的作用?
解 疑
贾康:毫无疑问,作为一个税种,房产税难以改变中国今后几十年间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中的住房房价上扬趋势,但房产税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使过程较平稳、减少泡沫的效应。开征房产税的作用体现在:它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中小户型需求比重,可以降低房屋空置率,可使房地产领域的投机行为有所收敛、投资行为有所降温,从而综合起来使房地产市场理性化一些。我国目前明确树立房地产领域“双轨统筹”框架,一个是保障轨,一个是市场轨。也就是说,商品房的价格再高,跟低端群体解决“住有所居”没有直接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张兆安:从总体上看,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影响是比较长远的。但房产税出台后,还有一些事项值得关注,比如,房产所有人可能将税负成本转嫁给租房人,从而导致房租上升。
疑问5 能否终结地方政府土地财政?
随着房价的高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一直被人们当作高房价的重要因素。“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钢材就卖3000多元一吨,水泥就卖200多元一吨,现在的钢材、水泥价格比那时没高多少,可是我们的房价翻了多少番?”全国人大代表、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陈章水说。开征房产税,能否让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脱身呢?
解 疑
郭松海:开征房产税,将房地产流转环节的部分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意义重大。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其税收可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可以像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将房产税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
贾康:目前我们还没法说“终结”土地财政,但肯定有助于矫正土地财政制度的偏颇,为地方政府拓宽可持续财源。
疑问6 房产税何时可全国推行?
房产税目前只在上海、重庆试点。这个税种要不要在全国推广?什么时候会推广?各地有房者、无房者都在翘首观望。
解 疑
杨海坤委员:目前上海和重庆处于“试点”阶段,两地的改革方案也不相同,至少目前还没有得出很好的经验和结论,因此应该慎重考虑在全国是否推行的问题。目前在全国推行房产税还面临诸多困难:第一,国内经济发展不一,在全国范围内划定统一免征面积等标准存在相当难度。第二,房产税实际上实现缩小收入差距的效果极其有限,房产税负担最终是否会转嫁给租房者或首次置业者等“穷人”承担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第三,从整体水平上看,人民并不富裕,征收房产税不利于中产阶级的形成。
郭松海:房产税改革要有一个路线图,给纳税人以科学的指引和较好预期。可确立好房产税的框架,先在一些大城市试点,在制度设计、税基评估、征收管理等方面探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在大、中、小城市推开。在全国开征房产税需要建立全国大中城市统一的房产权属档案体系,实现全国各大中城市联网,实现房管、税务、银行部门之间个人信息的共享,为开征房产税提供可靠依据。
(来源:上海证券报)随着“十二五”的临近,房产税改革走向再次引发关注。记者6日了解到,房产税、个税等税种改革将成为“十二五”税制改革的重点。其中,房产税改革思路是将个人住宅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按照评估值征税。专家表示,除了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购房外,房产税对于完善税制以及改善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现状的意义不可忽略。
消费者寄厚望于房产税,认为出台房产税就等于打压房价,并且效果是立竿见影的。这无疑是源于对“房产税”认识的偏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6日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量下跌,但从中长期来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持相同观点。他还以其他国家经验为例指出,从美国、意大利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情况看,出台房产税之后,没有一个国家的房价下跌。
至于房产税是否会抑制需求,巴曙松认为,房产税的开征反而可能激励“刚需”,而对投资与投机者的影响将不断加大。据他分析,对于自住购房者来说,房产税开征,一方面可能由于开发环节税负的降低而降低开发成本,进而降低前期购房成本,购房需求可能得到激励;但对投资和投机者来说,随着保有环节税负的加重,受影响程度逐步递增。
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有待证实,但房产税改革对于完善税制的意义不可忽略,因此,财税专家多次呼吁推进房产税改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日前举行的2010(第九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就表示,为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目标,应推出对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财产税的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
除了有利于收入分配改革之外,房产税改革对于改善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现状的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间要构建结构合理的地方税收体系,改革重点将是建设一个能够保证地方政府拥有稳定收入的税收体系,而房产税正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在“十二五”期间,房产税改革将得到稳步推进。记者 张牡霞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