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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我市出台地方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
近日,我市下发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最新出台的《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2016)(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深圳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最新出台的《实施办法》,与之前旧版本相比,在政策方面并无新的调整,主要在程序层面创新性且大力度进行了调整,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在企业税收减免申报及审批流程和环节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其中不仅新增了175项审批减免申报且无须事前备案的审批执行,还实现了全部税收减免申报的“即办”核准流程,包括49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事前申报项目,都不再执行“7个工作日审批”,当日当场即可完结审批程序。 同时,为保障税收减免管理的有效执行和风险管控,深圳地税在《实施办法》中明确,将建立健全减免税跟踪反馈制度、案卷评查制度以及层级监督制度,即根据数据管理模式以“双随机”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审查核准;确保有针对性实施监管,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将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法予以处理。(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