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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改革红利7月1日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
2016年7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试点开征水资源税,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制度,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随着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开,将逐步释放改革红利。逐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税费关系,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同时也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资源税制度,2010年6月1日,我国率先在新疆开展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拉开了资源税制度改革的序幕。自此,资源税改革范围逐步扩大,改革品目不断增加,资源税改革阔步前行。 经过六年的探索实践,资源税改革率先在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建立了从价计征机制,实现了资源税收入与矿价直接挂钩。(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