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营改增后加强地税征管若干问题的思考
今年5月1日,随着营改增工作的全面铺开,作为地税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地税机关面临税源大幅萎缩、收入形势严峻、队伍思想波动等系列问题。倒逼地税部门必须加大力度推进征管改革,充分发挥征管带动全盘、影响全局的关键性作用。
一、职责要分清。地税的工作,主要还是要依靠地税自身的力量去完成。
营改增后,在地税系统内部出现两种思想倾向。一是认为地税主体税种面临阶段性缺位,以票控税利器的丧失后,地税征管手段乏力,存有畏难思想。二是认为地税可以依靠国税代征部分难征税种,延续老的征管思路,存在依赖思想。从中央层面上来说,提出要构建地方税体系,要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从总局层面来说,坚持在分税制的前提下,要求国地税之间加强合作。应该说,在较长时间内,地税部门还必须忠于职守,履职尽责。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等诸多地方税种的征管职责仍然由地税部门承担。要完成地税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立足地税实际,依靠地税自身的力量,依法依职加强征管仍是地税部门的“责任田”。
二、基础要夯实。走精细化管理之路,加强征管要算“明白账”
营改增后,要根据现行地方税种的特点,重构和完善地方税征管体制,走精细化管理之路。一是要区分税种抓征管。对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实施“以证控税、以地控税”,纳税人在房管、国土等部门办理房产交易、土地出(转)让时将完税作为前置条件;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实施“先税后办”,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交易登记(变更、过户)手续时将完税作为前置条件;对土地增值税,要狠抓预征和清算两个环节,积极推进房地产企业“四项成本”核定工作;对资源税,一方面要从源头上在采集环节加强控管,另一方面对搅拌站、建筑施工等企业加强代扣代缴。二是要区分税户抓征管。以“管好大税户、管住中税户、管紧小税户”为目标,对纳税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重点税户实行集约化管理,以优化服务为前提,以信息采集为重点,以数据分析为着力点,确保重点税源的稳定;对中等税户实行行业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指标体系,以分析评估为重点,注重风险管理;对零散小户实行定额化管理,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和税收定额管理,实行集中监管与委托代征相结合,推进协税护税。
三、手段要实用,坚持“现代”与“传统”并重,全面推升信息管税水平。
实事求是地讲,自从税收专管员制度取消后,不管是“征、管、查”三分离还是“征、评、管、查、督”五分离的模式,地税征管工作总体上是有所弱化的,征管手段亟待加强。营改增后,一方面用好传统“老方子”。要借鉴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优点,重建“管户制”,围绕对纳税人涉税信息全面动态的掌握的目标,要对所有管户划区分片,责任到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另一方面用好科技“新法子。新形势下的“管户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涉税信息运用分析,提升信息管税的水平。只有把传统的有效手段和现代的信息技术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这才是破解当前地税征管难题的重要法宝,也是彻底变革“以票管税”传统模式的关键之举。
四、力量要调整,优化资源配制,合理分配征管任务。
营改增后,现行基层分局和机关的设立模式,势必要进行相应调整。一是调整基层分局布局。根据营改增后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量和税源情况,合理调配征管力量。要对基层分局的设置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对人均管户和工作量进行相对平衡,不同分局的收入任务也要大致平衡,着力避免有些分局因税源小、税收少和税收征管成本畸高的问题。或者撤并一些分局,把力量集中到税源重点分局。二是推进县级局机关实体化。县(市、区)的机关既是系统的基层,也是基层的机关。营改增后,由于没有发管票管理职能,我们根据需要撤销、合并县级局的发票所等一些股室,推行机关实体化模式,同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下沉一级抓业务、兼职责,加强征管力量。三是拓展设区市局业务科室的职能。要发挥市级地税机关业务科室政策熟悉、业务精通优势,让其负责重点税源的风险查找、分析,指导基层进行问题应对。
五、力度要加大,依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要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税、司法护税”的地税征管新格局。一是要依托政府主导。营改增后,仅靠地税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地税征管格局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地税征管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需要地方党政高位推动,更加需要地方政府来主导地税征管工作。二是要汇聚部门合力。要挖掘和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职权,全面提高综合治税水平,形成多方协税的征管格局。尤其要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征合作,要围绕总局提出的国地税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打通国地税两个系统的技术壁垒,实现国地税数据的全面对接,形成征管合力。三是要强化司法保障。对移交至司法机关的涉税案件,司法机关要及时提供司法支持,支持地税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迫使纳税人依法纳税,体现出税法的刚性。
六、稽查要树威,充分发挥联合惩戒的作用,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在经济下行和监管手段弱化的背景下,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可能会有阶段性的反弹,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稽查的威慑力。一是选案要更准,对税收风险高、涉税违法疑点明显的企业要组织开展定向重点检查,积极探索专业化团队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选案的准确性。二是检查要更细。对大案要案敢于出重拳、下猛药,对一般性案件也要决不手软,发现了问题,及时启动程序,环环相扣、步步推进、层层深入,坚决抵制干扰,决不给违法企业开“天窗”、留“暗格”,提高检查质效。三是处罚要更严。对查处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要严格落实“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及时推送违法纳税人的信息,增加纳税失信成本。还要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大力宣传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成果,积极利用社会舆论提高稽查威慑力,引导企业提高税法遵从。
七、队伍要专业,狠抓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一线队伍建设。
营改增后,地税干部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要有针对性加强一线队伍人才建设。一是要合理搭配管理员队伍,依建制单位把税收管理员按照新老结合,强弱搭配、性格互补的原则建立税收征管小组,既起到实践帮带的作用,又有助于充实一线征管力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中的问题。二是要建立建强风险控制团队,要按照不同层级风险管理岗位的业务要求,强化各级风险管理人员综合能力培养。建设市、县两级税收风险管理专家人才库,实施团队化管理方式,并对团队成员进行深层次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三是要努力打造税务稽查铁军。在稽查部门推行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坚持逢进必考、优胜劣汰,保证稽查队伍质量。通过广泛开展业务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分级分类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专门技能实训,推进税收管理员、评估员、稽查员的人才队伍建设。 (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