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改增全面推开 二手房税负减轻
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从5月1日零时到3日17时,全面推开营改增新增四个行业共14.7万户纳税人开具发票135.96万份,涉税金额258.6亿元,其中地税局代开发票4.35万份,涉税金额148.3亿元。在这些发票的开具过程中,能够让纳税人最直接感受到“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数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收业务。
“少缴的税对我们来讲不是小数。”营改增后,北京市朝阳区首笔二手房交易纳税人邵先生告诉记者,他所购房屋成交价格372万元,缴纳增值税17.7万元,比营改增前需缴营业税减少了8857元。
在广州市天河区办税服务厅,拿到了该市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真的少缴税了!”王女士说,她买的某住宅车位,成交价31.5万元,营改增后所缴纳的增值税较之前的营业税少了750元。
在全国各地,像邵先生、王女士这样的纳税人还有很多,他们在欣喜于二手房交易税费下降的同时,也成了最直接感受到营改增后税负降低的首批纳税人。
截至目前,全国36个省级税务机关均已开出本省、市、自治区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进一步深化合作,强化保障,确保代开代征工作有序推进。
安徽省地税局和国税局主动协调国土、住建部门,明确纳税人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解决了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的增值税发票联次问题。
作为税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持续深化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代开代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完善委托代征工作细则。从5月1日起,国税局派出业务小组为地税局106个代开代征点提供业务支持和技术保障,及时解决系统故障,解答纳税人疑问。
黑龙江省国税局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保障,为地税机关281个代开票网点安装代开票税控机710个,同时将地税机关158个县局网络中转节点与国税局连通,保证网路畅通。截至5月3日,该省四大行业增值税发票全部顺利开出,并上传至防伪税控系统。(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