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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海淘”免税时代终结

  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2000元)、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20000元)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今日是跨境电商实施新税收政策的第一天,已经习惯在跨境电商体验店内买买买的市民以后下单前可能要开始承受一定的税负成本了。

  昨晚,国家财政部网站公布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今后只有清单内的商品能享受跨境电商进口税收优惠。

  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为中国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配方奶粉等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塑料马桶坐圈及盖、儿童玩具、保温杯等。商品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官方称,实施清单管理旨在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