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地税局局长及聚声澄清传言 明年不会开征物业税
【本报讯】(记者 李怀今)昨天,针对目前社会上流传的明年即将开征物业税的传言,深圳市地税局局长及聚声明确对记者表示,目前开征物业税的条件尚不具备,明年将不会开征物业税。
据了解,所谓物业税也叫不动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它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对于一般自住房的持有者,一般采取少征或者免征的方式。
开征物业税最直接的结果便是降低开发成本,导致房价下降。据估算,购房者买一套房子的钱中,有30%至40%是缴了各种税费。如果采用逐年缴纳的办法,分期支付地租和税费,开发成本就可以下降,房价也会跟着下降。不过,相比较而言养房的费用也会有所增加。
此前,就我国是否应该开征物业税的争论始终在进行着。支持开征者认为,当前房地产税收体制不合理,涉及房地产的税费比较繁杂,费多税少,主要问题是,房地产流通、保有环节税负不均衡,房地产的税费集中在流通交易环节,保有环节成本低,不利于发挥税收对市场的调控作用。所以,开征物业税势在必行。而认为目前尚不具备开征条件的人士则称,目前我国土地制度滞后,房产登记制度、评估制度尚未健全,征管难度大,包括土地等级的划分、减免规定、自用与经营以及城市与农村的区分、房地产税费的关系等,这些问题一时都难以解决。
有学者指出,开征物业税实际上是增加了持有房地产的成本或者说增加了房地产使用成本,会使房地产自用需求者倾向于购置较小面积的房地产,并会抑制房地产投资和投机需求,从而会使房地产需求减少,导致房地产价格下降。对于收益性房地产来说,物业税会减少房地产的净收益,从而会直接导致房地产价格降低。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开征物业税显然不是一个好的时机。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