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税系统贪腐 制度漏洞亟待制度完善

 安徽阜阳国税系统腐败窝案较为典型地体现了国税领域一些惯常贪腐手法:

  逃税减税。多名国税人员受贿后帮助企业逃避税检、免税或减税。2012年底安徽省国税局组织税务检查,颍州区国税局副局长徐乃峰收受一服装企业老板时某2万元,帮其注销企业免受处罚。阜阳一香料企业数次被查账发现共需补税、罚款60多万元,因企业老板长期向市国税局总经济师韩卫东行贿,经韩打招呼全部免除。

  吃拿卡要。韩卫东利用阜阳经开区一房产企业有求于他,助自家亲属以120万元的价格,购得该企业开发的市场价约190万元的别墅一套。其妻女开的车,春节海南游的花费,以及家中衣柜、木地板、空气清新器等,都由各类企业买单。

  介绍生意。阜阳市某五星级酒店外墙装饰工程本已确定施工方,方伟打电话推介商人付某的公司,酒店负责人考虑“国税局长的面子要给”,改与付某签订合同。经查,方伟多次为付某介绍生意,收其贿赂19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阜阳国税窝案案发后,一些干部仍不收手。2013年方伟落马后,副局长徐乃峰在主持工作期间仍继续受贿,直至被抓。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大规模的国税贪腐行为,既源于这些干部自身的素质问题,也由于税务制度存在漏洞。当前全国“营改增”税制改革范围逐步扩大,应通过推广信息技术、加强税务审计等途径完善制度,堵住虚开增值税等骗税漏洞。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