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公告
自觉依法纳税 提高税法遵从
日前,天津市东丽区地方税务局按市局要求,对东丽区部分建筑安装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这次检查发现部分建筑安装企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取得预收工程款未申报纳税;未足额缴纳房产土地税;未按工程进度确定收入;未按规定取得合法凭证;购销合同、租赁合同漏报印花税等,这些问题应引起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和警示。
例如:天津市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租赁业。在依法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通过对该企业账簿的检查,发现该企业2012及2013年度预收工程款中共计有3500000元未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共计118650元;2013年增加资本公积100000元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50元; 2012及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存在漏缴情况,税额共计16066.67元;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4张,开票金额合计7075484.59元。针对检查发现的上述问题,东丽区地方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理,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金额共计230381.13元。
通过这次检查有如下启示:广大纳税人一是要多种渠道熟悉和了解所从事行业的税收政策,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到各申报大厅上门咨询等多种方式。二是企业的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员要有风险意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将会影响企业的诚信体系评价和信誉等级,为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三是一定要依法纳税,杜绝侥幸心理。税务机关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