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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地税局为年轻干部定导师
新疆昌吉市地税局为年轻干部定导师
该局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加快年轻干部进步的步伐,积极落实导师制。通过举荐和自选形式,为年轻干部选定1名发展导师和2名技能导师,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业务水平、为人处事、业务技能等方面给予综合和专项的指导,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在拜师仪式上,再次重申了导师职责,要求各位导师针对学生特点,对其工作、学习进行辅导之外,还要经常性的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主动帮助解决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深入挖掘学生潜力,帮助其扬长避短,最大程度发挥其优势,使其学有所获,真正达到推动年轻干部成长的目的。
新疆昌吉市地税局首次将控烟纳入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昌吉市地税局积极参与昌吉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首次将控烟纳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一项重要内容,并将“禁烟”体现在行动上。
该局对《昌吉市地方税务局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修订,将控烟纳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修订后的《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的规定:发现“在办公场所吸烟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的经济惩戒。
加强禁烟宣传。该局通过OA智能办公系统将《应知应会60问》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发给每个干部职工,并组织集中学习提问,宣传吸烟的危害性,鼓励干部职工戒烟,营造禁烟、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使干部职工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张贴禁烟标识。在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办税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撤除了会议室、办公桌上的烟灰缸,对在这些场所违规吸烟者及时劝阻制止,争创无烟机关。
开展跟踪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控烟巡查工作,对违反禁烟规定的纳税人文明劝阻,对违反禁烟规定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