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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京沪两地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附攻略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自2015年7月1日起,京沪两地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消息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按公告规定分别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此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财政部曾发布《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决定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公告称,为探索建立离境退税制度,中国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海南开展了离境退税政策试点。4年来试点的实践证明,在海南实施的离境退税政策和相关管理办法已经成熟,具备了在全国范围推广的条件。
  
  那么,离境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什么样的物品可以退税?退税款如何计算?退税方式有哪些?下面的图解或能帮您理清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