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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国税局  响应卷烟消费税新政

本报讯 抚顺市国税局为落实好卷烟消费税新政,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县区国税局学习有关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文件精神,向企业宣讲政策,化解企业疑惑。

  新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从价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按新政规定,抚顺市国税局对5月10日前后两个所属期分段核算和过渡期手工申报等进行了重点辅导。抚顺市烟草公司按新政规定成功进行了纳税申报,5月份所属期分段申报消费税1178万元,6月份首个征期申报消费税1291万元,比政策调整前增加585万元。(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