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

       据新华社电 记者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行为,彻底斩断税务干部与涉税中介行业的利益链条。

  通知明确,税务人员严禁出现5类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

  —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在涉税中介挂名、兼职(任职)或者出借(出租)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

  —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

  —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减免退抵税,非法获取利益;

  —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