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家庭征收个税可否试点先行
据报道,财政部已成立了个税改革专家组,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税率,以及综合征收范围、征管技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为年内出台方案做准备。
从可追溯的历史来讲,对个税综合与分类计征的不懈追求,已跨越了四个五年规(计)划,长达19载,可是,这项利国利民的个税改革长期处于研究层面,至今仍未获得任何实质性进展。如今,个税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出台,但由于没有时间表与路线图,尚不知能否顺利“降生”。
从客观上讲,我们的个税制度设计存在一定不足,个税征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制度,还需要考虑到地区间的经济发展状况、城乡差别,以及不同家庭收入及支出、子女上学情况、子女是否脱离家庭、赡养老人情况等,这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抓紧时间研究相关制度。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变革会变得遥遥无期。值得欣慰的是,随着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的联网以及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进,尤其是去年9月国税总局、财政部起草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要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内、覆盖全面的纳税人识别号,同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将账户、投资收益、利息、单笔资金往来达到5万元以上等信息提交给税务部门。这些都为家庭综合税制创造了良好外部条件。
尽管现在按家庭征收个税一下子在全国全面铺开还不太现实,但可以在经济比较发达、征管基础较为完善的地区先搞一块“试验田”,成熟后再推向全国。早在2004年、2005年的时候,北京个税信息已经覆盖了大多数工薪阶层,这意味着,其已具备实施个税综合税制的条件,倘若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开展试点综合税制,那么有这些经验,个税综合税制变革就会再趟出一条“血路”来。
个税变革涉及广大普通老百姓(603883,股吧)的切身利益,它是社会的“稳压器”和最为民生的问题。尽管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相关制度的出台尚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但其事关社会分配的公平与正义。在中央层面多次强调并已着手分配制度改革的情况下,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不能总隔空喊话,让公众在一次次期盼中失望。(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