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政策破冰将提振健康险市场
继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后,财政部、保监会、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险给予个税优惠的具体覆盖范围、产品种类以及试点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孙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健康险个税优惠的破冰是经济新常态下推动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大利好,将成为我国健康险市场发展的加速器和催化剂。
对消费者来说,医疗费用主要由医保、大病保险来解决,但在赔付方面有一定局限性。而商业健康保险是由投保人自愿投保,消费者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因健康原因和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相对医保来说,赔付的额度相对较高,保障的范围也相对较广,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消费者在自费医疗支出上的经济压力,同时满足消费者对于高端医疗、特殊险种、不同保障方式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孙勇表示,通过发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完善全民健康保障机制,对保险业来说,医疗健康险的发展是重民生的最好体现,由此给保险业带来非常大的空间,并进一步带动医改、医疗体系发展,健康险产品及其关联产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那么此次的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能给消费者带来什么实质性好处呢?5月12日,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发布通知,明确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予以税前扣除,个税起征点每月最高可提升200元。
孙勇表示,这一政策存在一个传导机制,抵扣额度对不同纳税人群的影响不同,不同地区的医疗程度以及消费者对于医疗健康保险的诉求和期望不同,循序渐进推进政策也可以观察社会各层面的反应,对政策进行下一步的调整。
随着购买健康商险免税政策的落地,除了消费者购买商业健康险的成本将有所下降,从而提升购买意愿外,商业保险公司也会基于现有市场的产品费率等进行相应调整,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