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法规
一季度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对“黑名单”联合惩戒实现常态化
5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获悉,近日,省国税局及郑州、漯河、许昌、驻马店市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7起税收违法案件,其中偷税4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起,涉及税款9537万元。
省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从去年10月开始,在全国实行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去年10月省国税局及相关市国税局首次对5个企业的涉税违法案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据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求,我省国税对涉及到的12个“黑名单”企业及其当事人信息已推送给公安、银行等21个相关部门,对其共同实施联合惩戒。今后,每季度对查处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进行公布将成为惯例,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实现常态化。(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